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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团委刘锦鑫老师荣获2018年佛山市“阳光青年”称号

2018年05月15日 11:36   校团委   点击:[]

5月14日下午,由团市委主办的2018年佛山市“阳光青年”座谈会在佛山市政府机关小礼堂顺利举行。佛山市委副秘书长张朝志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书俊,团佛山市委书记王树斌、副书记肖欣,佛山市志愿者联合会、市青少年文化宫以及各区团委有关负责同志,市直机关、市企业线、市学校线团工委代表们参与了本次活动。会上,我校团委刘锦鑫老师荣获2018年佛山市“阳光青年”称号,佛山市共有12人获此称号。

座谈会上,刘锦鑫老师作了以“让青春踏着新时代的鼓点前行”的主题发言,她在回顾自身成长经历与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表达了会继续增强“师业”和“师能”,充盈“师爱”和“师风”,给力“师魂”和“师德”,为“青年晴雨表”上增添一道“阳光”的“中国梦”,受到了与会领导与青年代表的一致认同与赞扬。

据悉,本次佛山市“阳光青年”评选活动在中共佛山市委的支持和指导下,由团市委、市文明办、市志联、市青少宫联合启动,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与广泛参与。

通讯员:朱颖

作者:朱帅

摄影:徐国宾

颁奖合影(左六为刘锦鑫老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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